违规吃请并出入娱乐场所--广西北海两名法官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8/4/20 8:42:15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春节期间,没有违规接受他人吃请,不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行为,没有接受他人邀请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没有出入会所……”2月22日一上班,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人社局干部黄光武便进行了自查,看自己在春节期间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对自己要求严一点是好事,不能等犯了错才追悔莫及。”黄光武说,他这么做,是因为北海市纪委在春节前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通报显示,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乔发和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向雄顶风违纪,连续两次违规接受吃请、违规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最终,刘乔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被免去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职务,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黄向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被免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据了解,2017年7月底,北海市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刘乔发、黄向雄违纪问题线索,立即派员组成核查组进行初核。经调查,核查组了解到,2017年7月13日、14日晚,刘乔发、黄向雄两次接受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海某公司总经理兰某的吃请。饭后,接受兰某邀请进入某营利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消费。随后,核查组制定谈话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分别与刘乔发、黄向雄、兰某等人进行谈话了解。


谈话过程中,刘乔发、黄向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实向组织交代其连续两次违规接受兰某吃请、违规接受兰某邀请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消费的违纪事实,并作出了深刻检查。


“刘乔发、黄向雄身为司法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但却放松了对自我的严格要求,逾越了红线,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吃请,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恶劣影响。”北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按程序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17年12月13日对二人作出严肃处理。


“这告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北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缪佃江表示,纠“四风”不是一阵风,必须一以贯之、绝不松懈,北海市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紧盯特殊时间段、重要节点、关键岗位、敏感场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密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国纪检监察报  通讯员 谭醇泽 张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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