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现象突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屡发”“近8年未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两学一做’笔记由他人代写”……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诸暨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反馈会上,面对面指出的问题让几位党组织负责人“坐不住了”。
通过巡察“探照灯”,一些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被原汁原味摆到了台面上,这是诸暨市落实市县委巡察制度,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作用的缩影。
诸暨市委巡察办主任俞海英介绍说,“今年以来,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突出政治巡察,创新方式方法,巡察利剑锋芒愈显。”
工作规程+流程图,巡察有了操作指南
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规程》,根据工作进程将巡察分列7个阶段、19项主要工作,从巡察准备到立卷归档,从制发巡察通知公告到对巡察移交事项督办,按阶段明确工作、分工作提出要求,保证工作有章可依、环节有规可循、过程有序规范。
“交巡察组审核的被巡察单位党委工作报告,要重点围绕近五年来本单位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告反映存在问题的篇幅应在三分之二以上。”这是工作规程中第一阶段第四步骤的部分内容,主要就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报告强调问题导向。
“我们还根据规程制作流程图,按照一图一阶段的思路,以流程对应规程,方便各巡察组‘按图施工’,这相当于巡察的操作指南。”诸暨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傅鲁刚表示。
58项内容+10方面方法建议,巡察有了说明书
整理形成包含“58项内容”“10方面方法建议”的《市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锁定巡察重点,充分运用管用方法,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市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按照巡察内容和工作方法要与时俱进的要求,明确巡察重点,在“12+N”基本方法基础上,提出两横两纵“井”字工作法:巡察前“横向征集”,向组织部、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信息;反馈时“横向移交”,分类列明问题清单,视情向被巡察单位或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移交;巡察中“纵向听取”,直面干部群众,利用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建议;回访时“纵向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结果,一竿子插到底。
“新形势有新要求,聚焦哪些内容?采用什么方法更有效?都是直接影响巡察成果的实际问题。现在列出了重点内容,又提供实用的方法建议,相当于给我们人手一份说明书,心里更有底了!”诸暨市委巡察组干部陈茂炳深有感触地说。
组织保障+纪律要求,巡察有了铁军
围绕组织保障,出台加强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调整充实巡察队伍力量,形成市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配合的运作框架。
同时,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实行“两个面对面”,即每轮巡察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巡察组长面对面强调纪律要求,压实组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办主任与巡察干部面对面强调巡察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严防以巡谋私等问题,并明确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坚决调整,对违纪违法的巡察干部坚决查处。
巡察出实招,利剑露锋芒。十八大以来,诸暨市通过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87个,移交后,党纪政纪处分30人,追责通报48人次,直接清退违规资金232.8万元,间接挽回财政资金损失3000余万元。去年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3份,内容涵盖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
(中国纪检监察报 寿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