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构筑不想腐思想堤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实现“不想腐”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侧重于教育和引导,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道德水平,从内心深处抵挡住腐败诱惑。

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委(党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漠视、轻视思想教育工作的进行约谈;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思想教育工作考评体系,避免一教了之、一学了之,建立跟踪问效、调查评估制度,反馈学习成果。要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单位党建考核和党员干部个人述职述绩述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将思想教育工作与案件查办、制度建设贯穿起来,做到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因势利导、因人制宜、因情施策,通过做深做实思想教育,唤醒审查调查对象入党的初心、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家庭的责任。要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注重发现和归纳思想根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探寻规律、提升质效。要在思想教育中,实施分级分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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