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变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奠定遵规守纪的理论基础
纪律自觉的养成是建立在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础之上的,理性自觉的纪律意识必然以党员干部的坚定信仰为支撑,而信仰的坚定离不开理论的学习。缺失科学指导思想引领的纪律教育,只能停留在对党员干部的外在纪律“要求”和“约束”水平上,是一种被动的“服从”,难以发展成为内在的自觉行为,也很难具有不可动摇的坚定性。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只有全党实现思想上的统一、信念上的坚定,才能为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凝聚起强大的战斗力提供前提和奠定基础。
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锚定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推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主线,深入把握“十三个坚持”的科学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围绕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的实践中,所总结概括中国共产党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提出的各项要求,引导广大党员树立纪律意识,在全党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纪学习教育应当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在学习中既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各项规定要求,也要抓住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主旨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第一,突出政治纪律学习,坚持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深入阐述政治纪律的本质要求,确保全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围绕在全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新要求,尤其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对此次条例中新修定的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条款进行深入阐述,说明为什么要把相关行为纳入到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中,说明为什么把两条原工作纪律、一条原群众纪律的违纪行为调整为政治纪律的违纪行为。
第二,按照纪律种类明确每类纪律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精神,探寻制度之源。深刻认识党的政治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组织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廉洁纪律的本质要求是为政清廉、秉公用权,自觉避免在各类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群众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宗旨,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纪律的本质要求是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作为;生活纪律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第三,以对每类违纪行为规律性认识为基础,深入学习每条纪律文本背后的核心要求。在学习中进一步按照各类违纪行为逐条梳理常见违纪行为、多发违纪行为和新发违纪行为的表现,深入理解各种违纪行为构成、违纪行为认定、纪律责任承担,明确违规违纪违法的界限、清晰界定此种违纪行为与彼种违纪行为。
第四,把六大纪律作为一个科学体系来把握,全面理解六大纪律的科学内涵和各项条文的实践要求,在工作中自觉铸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纪律建设所蕴含的基本原理与本质要求,进而不断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第五,在原原本本学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深入学,更好推动《条例》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在准确理解把握纪律要求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工作需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廉政提醒,加大廉政提醒力度,做到从细节处筑牢党员干部的纪律防线。
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实现对“最大多数”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新提拔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信任,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如何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是他们面临的严肃的政治考验。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纪律教育,使他们时刻谨记自己“为什么出发”,深刻领悟更重要的职位意味着背负的信任更多,责任就更重、风险就更大,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能否做到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关系到自身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纪律教育,尤其是聚焦年轻干部职业成长全周期、全流程的精准化教育内容,帮助他们认识“系好第一颗扣子”的重要性,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
关键岗位干部一般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对所在地区和部门、单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掌握着人、财、事、物权,如果不加强教育,或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权力运行就会失控,就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也体现了党的纪律覆盖性,没有“禁区”“特权”“例外”,面向全部党组织和党员,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
来源:平安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