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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党纪·每日一讲丨第33讲 纪律建设上不存在松绑的问题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注重把握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这决定了加强纪律建设必须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不能抱一劳永逸的想法,也不能有松劲歇脚的情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长期任务,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好每一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盯紧每一个阶段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纪律上的要求稍微放松,病毒就会趁虚而入。从1948年1月到1949年1月,党中央反复多次强调加强纪律建设,应该说总的情况是很好的,但也有极个别部队思想上没有始终绷紧弦。


1949423日,第三野战军第35军进入南京,南京解放,但入城部队部分官兵破坏纪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解放军的声誉和形象。毛泽东同志亲自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电报,对此予以严厉批评:“从三十五军在南京数天内所犯无政府无纪律错误行为看来,你们过去在准备渡江时期,对于外交政策及其他许多事项(例如军队在城市中看戏、看电影、洗澡、坐电车、坐公共汽车等事必须和各界人民同样买票,不许特殊,以及未得上级许可不得接受人民慰劳等)似乎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你们应速规定,通令各军一体遵行。如果过去已有规定,三十五军故意违犯,则除检查该军工作做出结论通令各军外,应向各军重申前令,引起注意,不许再有违犯。”并要求“转发华野、中野,各军、各师以资警惕”。


纪律建设不“松绑”,领导干部的责任重大。领导干部之所以被称为“关键少数”,是因为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拥有较大的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监督权、人事权、财务权,其影响带动作用举足轻重。“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一些地方出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关键少数”密切相关。紧盯“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党规的“牛鼻子”。


纪律建设不“松绑”,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至关紧要。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历史上我们党是吃过制度不健全的亏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陆续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对制度的认同感,强化制度执行力,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结合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把这些创新成果总结好、提炼好,升华为党规党纪,不断完善党的建设的制度体系。


新征程上,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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