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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党纪·每日一讲丨第59讲 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修养是党性修养的底线和保证,能够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逐章逐条地深入研读,把党规党纪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校正器,学在经常、用在日常。

讲规矩守纪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贯穿党的百年奋斗史。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几经调整和修改,虽然表述各不相同,但守纪律的要求却始终没有改变,成为入党申请人加入党组织必须要向党和人民作出的重要承诺。党的十八大将党的纪律建设写入党代会报告,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作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战略部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新亮点。不断提升纪律修养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并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作为判断党员干部合不合格的基本条件。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加强纪律修养,以纪律为准绳不断修枝裁叶、除菌祛毒、去腐生肌,才能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只有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高压线”,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念,才能做到无论面临什么情况、碰到什么问题,都能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当前,极少数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或敷衍塞责、或心存侥幸、或做“好好先生”等等。对此,必须彻底纠正。对于极少数在学习中浅尝辄止、囫囵吞枣的干部,要敦促他们严格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于极少数企图钻纪律和规矩的空子,以掩耳盗铃的方式躲避监督、以侥幸心理规避纪律约束的干部,必须让他们清醒认识到,纪律面前无“盲区”,跟组织耍小聪明,最多只能应付一时,最终难逃纪律惩戒。对于“好好先生”,必须让他们认识到,明哲保不了身,最终难辞其咎。

 “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广大党员干部要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不为噪音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奏响修身律己强音。

以案促学,让纪律规矩走进现实生活。在学原文的基础上,以案析理、以案说纪,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思践悟。把握惩戒与容错的关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惩戒在于纠偏,容错在于激励。纪律不是影响发展的阻力,而是发展更安全、更快捷的保障。要带动党员干部跳出“只要不干事,就能不出事”的误区,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包容“无私”之错、宽容“改革”之失,让更多干部打消顾虑、放开手脚,在改革和发展中主动做事、大胆创新、奋发有为。多措并举推动“集中教育”+“融入日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强化以上率下带动学、担当作为促进学、线下线上畅通学、融会贯通长期学,推进沉浸式、融入式教育,抓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日常融学。启动问责条例,向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亮剑”。面对思想懈怠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想担责不愿为、畏首畏尾不敢为、空喊口号假作为等现象,要动真格、出快手、严问责。加强对干部全方位、全周期、全流程教育管理监督,围绕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加强专项纪律检查,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专项纪律检查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帮助基层及时纠正错误、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用足用好占比最大、运用最多的第一种形态,拓展线索来源、重视和发现轻微违纪行为,真正将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来源丨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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