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加强法制、党建、纪监、宣传、工会、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工作机构和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