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世纪广场项目商办地下二层人防车位标识等设计及施工工程比选公告

2021.08.06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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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徽盐世纪广场项目商办地下二层人防车位标识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与紫云路交口东北,东至华山支路,南至紫云路,西至华山路,北至福州路。土地性质:商业+住宅,规划总用地面积82.19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米。商办部分一类高层商业办公楼,包括2幢25层主楼(建筑高度约107米),1幢连接2幢主楼的3层裙楼,(地下为整体二层停车库),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其中地上约7.5万平米)。本次比选为该项目商办地下二层人防车位标识工程等设计及施工,包括墙面标识线、人防警示线、立柱分区编号、人防车位牌、人防车位号码等标识设计施工。

二、比选范围及技术要求

1.承包范围为发标人提供的徽盐世纪广场项目商办地下二层人防车库部分车位标识等设计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技术要求:1)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及验收合格标准。2)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市行业规范、规程和甲方企业标准。

3.中标单位最后完成的成果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否则由中标单位无条件的整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

三、参选单位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参选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车位划线或环氧地坪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人考虑本工程的具体现场条件以及工期的要求,比如运输、提前备料、存料(发生的措施费用)、人员窝工、降效及停工、现场的施工保护、专人看护,人员调配、材料二次倒运、垃圾清运以及其它情况可能对现场施工的影响等,由此产生的风险或不可预见费用含在报价中。

2)施工水电费:均由中标单位自理,所需费用包括在中标价内。甲方提供水电的接入点,中选单位自行铺设管线、自行安装水电表进行计量。

3)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投标人自行倒运到楼下或甲方指定地点并定期外运消纳,发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

4)投标人应到现场核对人防车位标识设计的要求与本现场现状的不同,其墙面、柱面及车位号码等相关拆改费用,所需的改拆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

5)竣工验收前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清洁费用含在报价中。

6)成品保护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费用含在报价中。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验收通过,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不再调整,报价包含设计费、材料费、辅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水电费、税费(税率由投标人自报)、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达到招选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量价。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相关部门验收不通过的,由中标人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发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发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2.因中标单位原因,逾期未能签订施工合同,给发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进行赔偿,招选人并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

3.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七、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7%,保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质保金(无息);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结算方式: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除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的增减价款变更或签证。

八、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78000元,一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九、施工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政等行为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3.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十、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十一、补充说明

1.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2.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行承担,风险自虑。联系人:章工:13965148255,吕工:18655187500.

3.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审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4.参选单位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5.参选人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三、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华山路交口徽盐世纪广场A座8楼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283071

十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和图纸(包括墙面标识线、人防警示线、立柱分区编号、人防车位牌、人防车位号码等所有内容),设计方案和图纸中应对各类标识标线等全部内容的部位、数量、形式等详细列明,绘制出位置图、平面图和大样图等内容。投标人设计方案必须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确保通过验收,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招选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投标报价表(见附件)。特别说明:投标报价表中的各项目的数量和投标综合单价由投标人按自身的投标方案自行填报,综合单价为含税价。

3.详细的施工方案。

4.公司资质、业绩证明等。

5.包括法人委托书(如需)、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其它需要的内容。

6.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

7.以上投标资料需装钉成册,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正副本各壹份。

十五、附件(所有附件电话索取)

1.地下二层人防车位图(电子版)

2.《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

3.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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