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六安龙湖湾景观示范区苗木及小品工程资产评估进行市场公开询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供应商(机构)参选。
一、询价须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二、项目概况:
1、询价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询价项目名称:六安龙湖湾景观示范区苗木及小品评估服务单位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东河中路交口,龙湖湾景观示范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比选范围、工期要求、逾期处置办法:
1、本次工作范围(包含不限于):龙湖湾景观示范区原面积约10000㎡,含道排、景观苗木、硬质铺装及小品等,本景观示范区原合同价为383.4万元,相关绿化乔木及小品已施工验收完成约4年时间。本次因龙湖郡二期施工场地不足,需要占用现景观示范区部分面积,故对以上现存植物及物品进行价值评估服务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
2、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生效招标人资料提供完整后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
3、逾期处置办法: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评估报告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5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招标人负责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中标单位负责协调相关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四、现场踏勘
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投标单位由于考察途中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和损坏,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坏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国家资产评估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资产评估业务。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参选人至少具有1个资产类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审核报告原件,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政府主管机关出具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政府主管机关出具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和六安市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以上相关文件提供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六、评审方式:
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标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要求,评估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标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选法的方式(但经评选小组评选视为其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若参选人所报量、价没有响应比选文件中文件约定要求执行,一律视为废选处理),但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若存在多家报价相等且同时其他条件同等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按程序进行二次报价或者谈判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七、报价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评估服务费根据评估师人数及工作量依规合理报价。
2、本工程评估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工作范围内及六安市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差旅费、保险、税费、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投标单位应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结合自身的能力、现场踏勘、自行测算其评估费用。该费用应包含评估报告书成果所有费用(成果编制费、专家评审(如有)、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从合同签订起至成果通过甲方主管部门审批止,业主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投标单位应列明详细工作内容与每项报价。
4、报价应列明税率、税金,总价,本项目需要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单位需在报价时注明税率(若为小额纳税人请注明)。
5、付款方式:相关评估成果文件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100%。
八、服务要求:
1、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保证真实性、合法;
3、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我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
九、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1、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7:00,评选时间招标人自选组织安排。
1.1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2中标人须在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另行提供,提供给招标人含该项目投标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份。
1.3其他: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2、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徽盐龙湖郡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十、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64-3630952
附件:相关图纸(请电话报名索取,相关附件另行提供,请报名单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疑问以邮箱方式发送给下列联系方式66618436@qq.com。)。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