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11年11月16日淮河晨刊第六版
记者从固镇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治安大队与固镇县盐务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一经营户关某使用工业盐腌制咸菜,在对所有腌制品进行没收的同时,给予其罚款处罚。
近日,该大队与县盐务局对城关地区的卤食加工、咸菜腌制经营户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关某的家里,有几个使用过的空盐袋,上面的标识显示是湖北省工业盐。
执法人员怀疑关某可能是用工业盐替代食用盐来腌制咸菜,立即对关某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当场查获100公斤私盐,后经检验均为不含碘的精制工业盐。后经调查,关某承认今年10月份购买了200公斤工业盐用于腌制咸菜,现已使用了100公斤。
为防止工业盐腌制的咸菜流入市场,执法人员对关某家中、摊点上现存的所有腌制品依法给予没收销毁,对剩余的100公斤工业盐进行了扣押。(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