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各获刑三年和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3/6/24 11:03:29    |     文章来源: 《安徽商报》 苏艺     |     阅读次数:

  今年5月本报报道了我省盐务部门破获近年来我省最大的一起私盐销售案,涉案私盐高达千余吨,其中部分已流向居民餐桌。记者昨日从盐务部门获悉,此案中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获刑。

  2012年,由阜南县、临泉县、界首市公安部门侦办的系列非法经营食盐案件,其私盐网络涉及湖北、河南和我省阜阳、亳州等多个市,涉案私盐高达千余吨,这也是近年来我省破获的最大一起私盐销售案。据了解,当事人购进工业盐利用物流长途贩运,充当食用盐销售。工业盐去向多为案发地周边群众食用、卤制腌制、炒货加工、牲畜养殖等,不排除部分工业盐被分装成小包装流入零售食盐市场。

  今年5月,这起私盐案中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和李某某在界首受审,廖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加上之前尹某某等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在阜南和临泉被判刑,至此,省公安厅、省盐务局挂牌督办的这起系列非法经营食盐案件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获刑。

  盐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工业盐来源复杂,有的是化工企业生产的废渣,其中的重金属及化学成分严重,食用后会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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