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日报》:食盐专营进入新时代,本地能卖外地盐吗?

发布时间:2018/3/8 11:02:55    |     文章来源: 马鞍山日报     |     阅读次数:

2017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在全国正式生效。我国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开展跨区域经营。

今年1月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明确规定食盐仍实行国家专营制度,但价格可由经营者自定,取消食盐产、运、销等环节的计划管理,取消食盐产销隔离、区域限制制度,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制度。

食盐专营进入新时代,是不是意味着超市、集贸市场可以自由售盐呢?3月1日,记者跟随马鞍山市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据了解,外省盐可以进入马鞍山市场,但必须持有批发许可证,同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经营。零售商购进食盐时,要索取发票。

买酒搭送和网购平台赠送

这些渠道进盐都不合规

3月1日上午,马鞍山市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对大北庄附近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销售的食盐进行了检查,并向经营户宣传新的《食盐专营办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零售终端销售的是市盐业公司配送销售的食盐,但仍有少数零售商出售未按正规渠道进入马鞍山的食盐。

在佳山农贸市场一家店铺内,执法人员发现,货架上摆着两包食盐的包装“有些陌生”。仔细一看,这两包盐是山东肥城一家盐厂生产的精制盐。店铺老板说,这是去年下半年到南京进货时,对方硬要搭给他两盒盐,没有发票,他也没看对方有没有批发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将该盐下架。

而在佳山农贸市场另一家干货店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两种外省盐。一种也是山东肥城生产的,另一种是上海生产的。店老板介绍,这两种盐,一种是酒水批发商搭送的,还有一种是某网购平台送的。由于该经营户没有食盐的进货发票,同样,执法人员也当场要求将食盐下架。

“不是说食盐市场放开了吗,外省盐为什么还是不能卖呢?”执法检查中,有经营户提出疑问。

马鞍山市盐务局副局长王本琴解释道,根据《食盐专营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省经信委、省盐务局相关通知,食盐跨区域经营必须依法依规,并不是随心所欲,外省盐进入马鞍山,经销企业须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的方式开展经营。超市、集贸市场等零售商购进食盐时,食盐批发企业必须开具发票。“这也是为了保证食盐安全,方便溯源查找。”

此外,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开展食盐电子商务,但应参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将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件置于电子商务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并标明销售区域范围。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

零售价基本未变

合规渠道外省盐已有六七种

据马鞍山市盐务局统计,2017年,马鞍山市区销售各种盐7713吨,其中食盐3302吨。去年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的零售价基本没变。

自2017年起,食盐批发企业就被允许开展跨区域经营,到目前为止,马鞍山市场上有没有外省盐呢?这段时间,记者走访马鞍山部分超市发现,该市盐业公司配送的食盐中,已经有外省盐的踪影,如产地为上海的莫顿牌加碘盐,产地为格尔木的加碘颗粒盐等。

据马鞍山市盐业公司副经理俞在玉介绍,从2017年下半年,不少品牌的外省盐通过盐业公司进入马鞍山市场,种类多达六七种,如青海省的藏青盐、天然湖盐、山东省的精制海盐、格尔木的加碘颗粒盐等,极大地丰富了市民的生活需求。

然而,记者了解到,2017年,通过非盐业公司渠道进入马鞍山的外省盐有近10家,均未按国家相关规定的方式开展跨区域经营,因此都不合规。经执法人员告知、劝导依然未改后,市盐务局没收了100余吨不合规的外省盐。

记者王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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