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尽快将受党纪处分人员名单及《党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表》发送受检查单位,并督促如实填写......”近日,厦门市集美区纪委召开“党纪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会,对检查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2013年至2017年期间全区受到党纪处分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党纪处分决定书的送达、宣布情况,处分决定归档及被处分人职务、职级变动、组织处理情况,被处分人的工资、福利和年度考核、奖金发放情况,被处分人评优评先、退休待遇等执行情况。
目前,检查工作已进行到自查上报阶段。下一步,区纪委将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对自查材料进行初步检查和实地检查。在“自查初查+实地检查”两轮核实的基础上,区纪委将梳理出受检查单位存在问题清单,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此外,集美区纪委将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解决纪律处分“最后一公里”问题。(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