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30319 | ||||
工程名称 | 六安徽盐·湖公馆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 | ||||
招标(建设)单位 |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本期工程为1—7#楼,1栋11层,3幢33层及地下车库、沿街商铺2-3层。建筑面积约8万㎡。 | ||||
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人员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建设规模 | 投资约1.4亿元,工期540日历天 | ||||
招标范围 |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标段数 | 1个 | ||
发布时间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凡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以投标人本单位加密锁从六安市招投标网站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上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 ||||
保证金账号 | 175213814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