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湖公馆售楼部及广告牌亮化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询价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六安徽盐•湖公馆售楼部及广告牌亮化工程,坐落于六安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西南角,售楼部为2层,每层建筑面积约620平米,广告牌亮化部分长度约70m,23盏灯,具体详见图纸。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六安徽盐·湖公馆售楼部及广告牌亮化设计与施工。包括亮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亮化工程施工、安全文明、验收、利润、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提供往前追溯一年的参加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5.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ISO9000认证。
四、补充说明
1.本次采用资格初审方式,即先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参选单位,再给参选单位发图纸和询价函等资料,参选单位根据资料参与报价等;(招选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选单位)
2.施工工期要求:资格初审后,给予明确。
3.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询价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5.参选单位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与参选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7.1 招选人与合作单位应根据本询价函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7.2 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7.3 付款方式:由参选单位自报(作为本次是否中选条件之一)。
7.4 结算方式:工程变更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函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人工均不作调整。
8.中选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9.2 质保期自为2年,其中灯具为1年。
9.3 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28日中午12时,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④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等;
⑤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选人可根据报名材料选择询价入围单位,对未入选单位不作解释。(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六、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上东•阳光城6号办公楼5楼成本部(成本合约部)
联 系 人:李广勇 郭峰
电 话:0564-3630680
传 真:0564-3630937
E-mail:674453037@qq.com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