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云商”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7/26 7:55:48    |     文章来源: 省盐业总公司电商事业部     |     阅读次数: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是隶属于省国资委的大型商贸企业,实行从省到市、县三级垂直管理,拥有市级盐业公司16家,县级盐业公司60家,直属控股公司11家。多年来,公司积极承担政府食盐储备和市场专供任务,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应急救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十二五”以来,公司依托食盐销售网络,着力打造“厨房工程”和“徽盐食品放心工程”,即代理批发食用油、日化洗涤、调味品、酒水饮料等日用消费品经营业务,构建覆盖全省的“徽盐营销网络”。全省每一个市、县公司都有自己的仓储和物流管理团队,全省仓库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型配送车辆400余台,商品营销配送团队3000余人,与4万户零售终端建立起直销业务关系,这些网点包括:夫妻零售店、便民超市、连锁商超、机关企业高校餐饮食堂、生产加工企业、大型团购客户等。2015年,公司实现销售额80亿元,利润3.5亿元,位列中国盐业运销行业十强企业第一名。

  为积极应对市场竞争,2016年初省公司决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目前公司正组织力量搭建“徽盐云商”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打造“网上厨房工程”,为上游供应商、线下零售、团购、生产加工厂等终端网点,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期推进徽盐营销网络线下与线上同步发展。鉴此,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徽盐云商”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进行比质比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徽盐云商”第三方支付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满足“徽盐云商”电商平台各种场景的支付需求,如网银支付、快捷支付与线下支付等。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国内注册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1亿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代理商和经销商按授权或许可公司确认)。有固定经营场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行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许可证牌照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金结算经营范围。

  3、申请人近三年电商支付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申请主体必须是唯一的,不得转包第三方进行项目服务。

  四、参与谈判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司获得的相应资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和经销商需提供授权或许可证书,并提供授权人和许可人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等)。

  2、近两年来承担同类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3、201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和主表加盖公司公章,原件评审时现场查证)。

  4、第三方支付整体解决方案:支付功能与服务(B2B、B2C支付服务功能与各银行对接情况、线上订货线下POS收单服务、通道支持微信支付情况、数据加密传输情况等)、售后维护(24小时服务、响应客户问题情况,在本地设立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情况、提供专门客户经理对接支付服务,线下POS业务有专门的维护团队,提供财务数据与报表服务服务、满足财务与财务系统的对接核对功能情况等)以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等其他解决方案等。

  5、服务费用报价单 (网银支付费率、快捷支付费率、POS业务费率与POS机费用、额外结算费用) 和支付结算时间;该报价作为合同签订依据,实际执行时费率、费用不高于该结算,不得再向我公司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收取费用;实际支付结算时间不高于该承诺结算时间。

  6、其他增值服务。

  五、参加评审时间:2016年 8月2日(周二)9:10-18:00

  六、评审地点: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8楼会议室。

  七、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上述第四条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依次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名后,若无故放弃投标,将计入安徽省盐业总公司采购黑名单。评审时间和评审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26日起至2016年8月1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0551-6528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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