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拟合作开发“庐江县盐业物流中心”项目。为尽快使该物流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全社会招商全资建筑单位。欢迎符合条件愿意投资盐业物流中心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盐业物流中心。
2、项目内容:合作开发使用。
3、项目地点:原庐江县儿童福利院地块东南角、紧邻内环北路。
4、土地使用权面积:7.6亩(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5、规划情况:根据庐江县规委会审定意见,该项目设计为连体6层综合楼,主楼建筑面积为5040平方米,层数为6层,附属楼建筑面积为2930平方米,层数为2层。具体建筑面积及规划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为准。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我公司以规划审批过现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经竞标确定合作方后,由合作方全资将“庐江县盐业物流中心”按相关规定手续建设完成,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投入使用服务庐江人民。建设物流中心的建筑、施工、审批、验收、办证、相关税、费(包括招商方应承担的税、费)全部由合作方承担。招商方只承担该项目规划审批用地的相关税费。
2、确定项目合作后,由合作方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我司予以协助。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庐江县盐业公司。我公司通过整体出让方式将上述物业转让给合作方,合作方取得全部产权,涉及产权过户的全部税费(包括庐江县盐业公司两次办证、过户应承担的部分)均由合作方承担。过户后合作方必须从事与盐业有关的项目。
3、上述项目产权过户前,合作方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我公司付清全部款项(中标价款)。
三、投标人资格
1、在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资金雄厚,能保证项目施工所需资金;
3、无不良诚信记录,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如有下列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本公司不接受其投标,不作为合作方;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标的底价
我公司确定合作土地使用权底价为 295 万元人民币,根据竞标人报价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人,作为项目开发合作方。
五、报名、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9日18时前向安徽省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办公室按照拍卖程序报名招标。报名时递交投标申请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汇安徽省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如竞标人不中标,3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如竞买成功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物价款。
2、竞价时间:
地点:庐江县黄山北路2号三楼大厅
联系人:安徽省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5656002 0551-87334618
六、付款方式
1、竞标人中标后,应在3日内与合肥市庐江盐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共同开发合作协议书,合同签订时支付中标价款的50%,办理产权过户前支付中标价款剩余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抵)。
2、如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中标人应当向合肥市庐江盐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此违约金在竞标保证金中扣除。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未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中标价款,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中标价款的20%。
4、如因法律、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招商方与合作方不能合作建设物流中心,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招商方只承担合作方已支付盐业公司资金的利息(按月息 0.6 %)。
特此公告
合肥市庐江盐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