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盐业有限公司现有门面房公开对外招租,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门面房位于清河路市政府幼儿园大门东侧,面积33.12㎡,水电齐全,交通便利,适宜经商、办公等。
二、招租方式
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对外招租。
三、招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不得将房屋、场地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4、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5、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一年一交。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伪造证件、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非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场所回复原样及时交还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凡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3月22日17:00前到安徽省阜阳市盐业有限公司综合办报名(阜阳市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556号),具体竞价规则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558-2220187 1538558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