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铜陵市丹桂苑8栋1号别墅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10:27:14    |     文章来源: 徽盐小贷&芜盐小贷     |     阅读次数:

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所属位于铜陵市翠湖二路与石城大道交口的丹桂苑8栋1号别墅对外招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出租房屋位于铜陵市翠湖二路与石城大道交口的丹桂苑8栋1号,房屋面积292.28平方米,该区交通便利,公建配套设施齐全,现对外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为月租金10元/平方米,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1-3年,租金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30日。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4年10月30日17:00前到我公司资管部报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180号徽盐商务中心36楼)。

未尽事宜,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297536163


安徽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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