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14:47:12    |     文章来源: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拟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出租房屋位于巢湖市东坝口1号楼一楼7-8号门面共2间,面积为67平方米,水电齐全,交通便利。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为28944元/年,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租期二年,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支付租金。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3日。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4年11月3日17:00前到我公司综合办报名(地址:安巢经开区玉泉路南侧)。

未尽事宜,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司毅       电话:0551-82627234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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