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弘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公司阜阳、宿州两地4S店的车辆进行评估,评估服务中介机构采购以比选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概况
评估位于阜阳市开发区、宿州市开发区的4S店车辆。
二、投标单位(机动车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取得有效的机动车价格评估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有能正常开展评估业务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等专业评估人员。
4、机动车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工作要求
要求在阜阳市及宿州市两地无差别服务,按当前市价对车辆进行估价,进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照相关要求出具价格评估报告一式贰份。
四、付费方式
出具完整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机动车价格评估收费控制价为500元/辆,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一辆车一次评估工作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参与方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或等于控制价的视作废标。
2.所有参与方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3.参与方必须承诺:未经招选人许可,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4.参与方报价一经确认,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5.参与方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凡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接收投标文件日期
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包括:1、报价书;2、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3、专业评估人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评估方案;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人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安徽盐业弘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投标文件要求1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七、评审方法
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八、联系方式
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6楼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话:0551-65282149
附件:《报价表》
安徽盐业弘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