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寨盐业有限公司现有3号仓库公开对外招租。
一、基本情况
仓库位于金寨县梅山镇梅南路银河巷盐业公司院内,面积268平方米,水电齐全,交通便利。
二、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12日。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即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17:00前到金寨盐业公司办公室报名。
三、竞租方式及时间
采取有底价(底价17367元/年)的方式竞租,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竞价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时。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五、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墙体或在院内搭建固定设施;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4.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否则,视作违约。
5.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
6.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六、合同可签二年,租金年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七、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13966259789
地址:金寨县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二楼2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