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六安市盐业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4.03
我公司现有以下房产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处房产位于六安市滨河御景一期5号楼(梅山路与大别山路交叉口往南300米)1—3层,1层面积1300平米、2层及3层各1500平米/层。
二、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请有意承租者持有效证件(自然人持身份证,企业持营业执照)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登记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东路安徽省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3.具体招租时间与方法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95057 1860564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