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7.24
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2073
二、项目名称:雲著名邸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东侧、齐云路南侧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解放路与齐云路交叉口东南角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由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解放路东侧、齐云路南侧。地块总占地约71亩,总建筑面积约12.15万㎡,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56万㎡,项目定位物业形态规划为开发高品质商品住宅小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容积率1.8;建筑密度≤17.17%;绿地率≥40%。由地下车库(包含人防工程)、11层住宅、18层住宅、部分商业等建筑业态组成。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1316万元。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十、计划工期:本项目一个标段,但分一期、二期实施(两期之间间隔约3个月),共计两期,120日历天/期。本工程采用勘察设计、分期分段施工,分期分段验收,每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每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
(1)每期勘察设计周期不超过3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须在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完成工作;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须在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完成工作。同时必须满足甲方首期展示区供电设计及施工进度(如有)。
(2)每期设计、施工工期合计不超过12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或国家能源局省级监管办公室发出的证书为准);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8.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或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供配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业绩。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近3年是指:以投标截止日为结束日,向前推算3年。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须委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履约,其中工程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员。
(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①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8.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或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供配电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业绩。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近3年是指:以投标截止日为结束日,向前推算3年。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经理姓名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若前述资料中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同时另须提供有效的变更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企业和人员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到本工程的设备安装工须持有进网电工证或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家负责设计工作任务,一家负责施工工作任务,并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3)本项目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十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含局管、自管配电房),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供配电涉及的前期政策咨询、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申报、图审等,红线外高压线路引入(主、备电源进线)、排管、顶管、土方、接地、市政井、市政接驳、市政道路绿化破除恢复、报批报建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工程,红线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电缆沟(含沟槽砌筑、盖板以及支架)、开孔及防火防水封堵、电线电缆敷设、电缆套管、土方、接地、室外管网埋设、工井砌筑、计量装置(含电表箱箱体以及正式电表)、无功补偿装置、桥架、远程抄表装置、预留通信接口、高低压开关柜及高低压设备、变压器、配电箱、总配电箱、分支箱至总包一级配电箱电缆(含地库车位充电桩配电箱及电缆计量表,但不含表下出线)、景观照明2根电缆至配电箱等(含配管);供电报装报建(发包方仅配合签章)、方案批复、双电源高可靠性费用、相关配套土建施工、竣工备案、移交等小区内所有供、配电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各配电房的门、窗户防盗网(满足供电验收要求)、室内地面垫层以及防水施工,接地安装、调试,室内照明工程(包含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配管、所有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电缆)以及下火点至售楼部总配电箱提前投入使用的主电缆线、防火防水封堵、轴流风机、除湿机、安全工器具、变配电房空调等采购和安装,环氧地坪(含基础、垫层)以及满足供电验收要求的常备设施以及附属设备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挡鼠板、灭火器、防虫网、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制度牌、验电器、接地线、安全围栏、灭鼠药、模拟屏及地面防尘漆、资料柜(以上材料按需配置,以满足供电部门验收为准)等供电验收要求以及图纸设计要求涉及的一切施工内容均含在本合同范围内(本工程配电房总包施工界限为:室内完成内墙抹灰及面层、地面完成回填及结构层、窗户完成安装、水电完成电管预埋)。不限于配合售楼部开放、预售、室外景观工程等主要施工节点提前施工介入等工作、管线穿进入各单体楼栋以及地库的梁、板的开孔、桥架以及防火防水封堵工作。以及供电验收要求范围的配电箱柜内所有浪涌保护器采购及安装(包防雷检测合格)、标识标牌(配电箱、柜、电线电缆)、项目验收、送电及质保期内维保,并确保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如本项目需分期验收,必须确保按分期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规范以及答疑澄清文件等一切费用。仅需甲方提供由甲方配合相关验收备案签章。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技术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人员社保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二)总则”要求)。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六安市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以东、齐云路以南安徽城更雲著名邸临展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盛工
电话:0564-2918701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袁成
电话:0551-65860136-86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电话:0564-5150909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号1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账 号:175240940668
账号2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
账 号:000000610003400000053000312
账号3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账 号:1214020104000575800000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