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招标采购中心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0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媒体综合性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评审,现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阳光商务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17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21楼招标采购中心,左先生,联系电话:0551-65285950。
采购人: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28595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响应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