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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宣传推广服务比选(二次)公告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3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土地复垦项目”宣传推广服务进行公开比选(二次),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宣传推广服务。

(二)采购人: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费用来源:自有资金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二)比选范围:本次比选内容为“土地复垦项目”宣传推广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推广宣传:采集项目开工仪式、施工节点、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图文信息不少于3篇,稿件在省级主流媒体新闻客户端发布。

2.活动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开工仪式、竣工验收视频,并在省级主流媒体新闻客户端发布。

3.活动策划:包括开工仪式、竣工仪式等全流程策划、设备支持、场景布置等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4.整个宣传推广服务完成后,所有拍摄的素材和资料以及成片母带最终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并交付我公司,素材和成片的版权归我公司所有。

(三)最高限价及中选原则

1.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中选原则: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二次比选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满足3家的,如有效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采购人将继续按照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继续进行;如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招选单位将有权进行直接采购或重新采购。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行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参选人近两年来至少承接过一个国有企业的工程项目策划宣传推广服务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主体必须是唯一的,不得转包第三方进行项目和技术实施。

5.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参选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四、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1.采购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本合同为固定价款合同。

3.付款方式:整个宣传推广服务完成,且所有拍摄的素材和资料以及成片母带最终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并交付我公司后,中选单位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2.报名要求: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至少一个国有企业的工程项目策划宣传推广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ahstxf@sina.com,待我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比选文件将通过邮件发送。

3.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4:30。

4.比选文件价格:免收。

5.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4栋6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先生13655695639

6.比选文件送达方式:请参选人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告比选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5:30


附件:报名表

法人授权书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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